发布时间:2018-05-29 08:12 来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
一是严格实施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妥善处理的原则,采取“采一封二”的方式,对废弃井逐步封存。在现状基础上,坚持地下水开采只减不增,有计划压减用水量。控制开采布局,防止局部超采。依据已压采目标,对已建地下水取水井限期逐步削减开采量。
二是严控新增地下水项目审批。对不符合生态保护规定的新垦新开荒地、在地下水超采区和各级自然保护区下水等涉水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断规范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办理工作,严格把控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