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发展,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2019年6月26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锡署发〔2019〕57号),涉及审批事项梳理、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管理体系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监管方式创新等方面,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并选择北京市,浙江省等15个市和1个省开展试点工作。2019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2019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19〕43号)。近年来,我盟全方位深入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特别是“不见面审批”改革,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仍存在手续繁杂、办事难、耗时长等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通过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必要制定《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 目标任务
2019年6月底前,全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含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事项办理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12月底前,将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施工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10月底,基本建成与自治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 框架及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指导思想、改革内容、改革目标等。第二部分为统一审批流程,包括明确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实施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等。第三部分为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包括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第四部分为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包括“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等。第五部分为转变监管方式,包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管理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等。第六部分为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严格督促落实、做好宣传引导等。
- 利企惠民举措
(一)压缩审批时限和环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最新要求,《实施方案》确定了2019年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一半即12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12月底前,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并对各审批阶段时间进行分解细化。精简合并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能。
(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服务“一个窗口”,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明确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和咨询。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咨询辅导指南,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
(三)“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梳理优化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审批事项、申报要件和流转环节,归并同类信息和材料,削减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形成标准化服务指南。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整合多项审批”,每个审批阶段提交一套申报材料,由各审批部门共享,政府部门生成的结果性文件无需作为要件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交,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署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盟住建局)。旗县市(区)政府同步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各部门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加大改革督导力度,多种形式渠道宣传报道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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