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锡林郭勒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 |||
| 索引号:01165922-2/2017-0027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分类:城乡建设 | ||
| 概述:锡林郭勒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 |||
| 成文日期:2017-04-26 00:00:00 | 公开日期:2017-04-26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建法〔2017〕189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选定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试点单位,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试点内容
试点单位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两类执法行为中开展执法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试点任务
(一)规范文字记录
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二)推行音像记录
利用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设备对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要做好执法文书和音像资料的管理和保存,逐步实现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关联共享。
(四)强化记录实效
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
锡市城管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4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并于5月3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送盟住建局城建科。电话:8224088,邮箱:xmzjjcjk@163.com。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7年5月—10月底)
锡市城管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安排,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分别于5月15日、7月15日、9月15日前向盟住建局报告试点进展情况。自治区住建厅将适时就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评估(2017年11月)
锡市城管局要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10日前总结本地区试点工作经验,并将总结报告报送盟住建局城建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单位要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该项工作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单位内部要建立健全试点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推动互联共享。试点单位要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手段的信息化水平,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整合相关资源,注重对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实现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共享。
(三)强化统筹衔接。将执法全过程记录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等协调推进,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