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锡林浩特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
二是完成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盟环保部门,将专线接入全盟土壤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组织开展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调查。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信息调查的通知》,我市组织对4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并上报,经反馈确定2家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分别为锡林浩特市鲁地矿业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申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是完成重点监管企业责任状签订。对9家土壤污染监管企业进行了核查,确定2家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与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下一步,将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企业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区、储存区、转运区、污染治理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