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回眸“十三五”, 喜看我盟教育事业发展成果
“十三五”以来,在盟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全盟教育工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教育现代化能力明显提升,全盟教育事业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健全“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系列教育活动,持续加强传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召开全盟书香校园建设现场会,出台书香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开展主题实践等系列活动。举办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华诞艺术展演、朗诵比赛以及廉政美术、书法作品征集等一系列活动,强化了美育育人功能。出台《锡林郭勒盟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学校体育“两节双提高工程”。举办以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为引领的各类体育活动,连续5年获得“全区校园足球最佳阵容选拔成绩突出盟市”等殊荣。在18所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实践教育试点活动,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全盟创建自治区级劳动教育试点学校1所,盟级劳动教育试点学校5所。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盟委、行署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及时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的实施方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印发实施了《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明确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先后印发实施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效推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见效。
三、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是民族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始终坚持民族教育优先规划、优先投入、优先保障、优先解决民族教育问题。盟委行署先后出台《锡林郭勒盟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政策措施,盟教育局出台《锡林郭勒盟关于加强民族学校国家通用语言和蒙古语文基础课后服务辅导的意见》,加强了民族教育教学的发展。重视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做到民族语言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步进行。通过在全盟教育系统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各民族师生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2015年以来将民族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升了50%。2016年以来,盟本级安排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和民族特色精品学校建设资金1400万元。民族教育比重较大的旗市设立了不少于100万元的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年新增民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200万元。总投资六个亿的盟蒙古族中学新校区于2020年3月份开工建设。为32所民族中小学配备了科学创新活动室,累计创建民族教育精品学校30所,“十三五”期末精品学校建成率达到100%。民族教育蒙语授课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4%、97%。全区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验收结果我盟名列前列。
二是学前教育得到巩固提高。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盟新建、迁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1所,审批民办幼儿园21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4所,治理小区配套幼儿园28所,累计增加学位12330个。2020年底,学前教育三年(3-5周岁)入园率预计达到93%,公办幼儿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齐学前教育教师短板,考录幼儿园教师1459人。
三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出台《锡林郭勒盟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每生每年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并实行动态调整。对寄宿制学校和民族学校适当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对农村牧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对民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50%的政策。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以“全面改薄”为抓手,投入5.25亿元,完成全盟66所薄弱学校的改造任务,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全部实现了办学条件标准化,为全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等4项改革任务。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7%,高于自治区平均值0.46个百分点。
四是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努力扩大优质资源,积极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和管理。截止2019年,我盟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38%,较2015年提高了0.75个百分点。全盟普通高中学校在开齐开足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课程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劳动教育、研学实践教育,创建自治区级劳动教育试点学校1所、盟级劳动教育试点学校5所、自治区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所。主动适应教学改革,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教学管理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教研、质量检测以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评选活动,完成全盟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十三五”以来,全盟先后创建名师工作室4个,实施11所高中学校改扩建项目,累计支出7751.7万元,完成校舍、体育场改扩建13607万平米,购置教学仪器设备75749件(套),教育教学硬件工程较“十二五”期间大幅提升。
五是职业教育有序推进。制发《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保障全盟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成立锡林郭勒职业教育集团,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合作,开展领军校长、核心干部、骨干教师等6项人才培养工程。支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发挥“一带二”帮扶作用,促进白旗、黄旗两地职业教育发展。开设15大类100个专业,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4个专业,锡林郭勒职教中心进入国家级示范学校行列,1个专业被列入首批国家“1+X”试点学校。建成国家示范学校1所,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学校3所。职普招生比例实际完成3.8:6.2,高职、中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6%和90%以上。承担各类短期培训6万余人次。
六是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建立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新建19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4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强化师资保障,加强专业教师配备,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了94.63%,较2015年提高了11.53个百分点。
七是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制定《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办法》《锡林郭勒盟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意见》,出台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自主权。建立公共财政对民办学前教育扶持措施,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列入白名单112家、黑名单23家。
四、促进教育公平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任务目标,充分发挥教育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将加快贫困旗县特别是贫困嘎查村教育事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实施“全面改薄”计划,全盟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全部实现了办学条件标准化。
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助推贫困嘎查村整体脱贫。积极劝返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失学辍学学生,为建档立卡家庭残疾学生提供了送教上门服务,保障了全盟2211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没发生因贫失学辍学。
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2016年以来,全盟累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资金1291万元,惠及学生4863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756人次,助学资金603万元。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充实教师队伍,完成1314名中小学教师招聘、上岗工作。强化乡村教师队伍,印发了《锡林郭勒盟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努力保障乡村教师“进得来、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2016-2020年共补充特岗教师129名,进一步优化了乡村教师队伍年龄、学科、学历结构。积极落实乡村教师工作补贴和周转房政策,并在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不断提高了乡村教师待遇。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支教。
强化师资培训,组织盟级以上各类培训24689人次。“十三五”期间,全盟专任教师小学专科率达到99.9%,初中本科率达到9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研究生率分别达到13.2%、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6000余人。
- 下一篇:
- 上一篇:
关注锡林郭勒盟政务门户网

蒙公网安备1525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