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盟林草局副局长海拉苏,介绍2026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落实举措,以及2025年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内蒙古日报驻锡记者站、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驻锡记者站、锡林郭勒盟融媒体中心。
首先,请海拉苏先生介绍相关内容。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好!非常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盟林业和草原局,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盟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发布会,主要是就大家关注的2026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以及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向大家作一个简要的介绍和通报。
春季休牧方面
春季休牧是草原生态保护的一项关键举措,直接关系到全年牧草长势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确保今年休牧工作平稳过渡、取得实效,2026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把握节点,严格落实时限和范围。今年全盟12个旗县市区(除二连以外)全部草原区域都要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休牧畜种为牛、羊(不包括马和骆驼)。补贴对象是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和国有农牧林场员工。休牧时限上,必须严格执行不少于45天的法定要求。各地结合气候和牧草返青实际,科学确定起始时间:南部和西部旗县(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太仆寺旗、多伦县)不早于4月1日;中北部旗市区(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不早于4月5日。
二是提前储备,夯实饲草料保障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饲草料储备工作。按每个羊单位每天1.8公斤的标准,充分发挥旗、苏木、嘎查应急储备饲草作用,确保休牧期间饲草料供应充足、不断档。盟里也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规范设置,合理规划活动场地。各苏木乡镇、嘎查村指导牧户合理设置牲畜活动场地、水源井和饮水通道。原则上,每个羊单位休牧期活动场地不超过20平方米,场地要设在棚圈周边,并设置明显标识。对羔哺乳活动场地要严格控制,一对羊(母羊和羔子)不超过0.5亩。没有标识或超出范围的,一律视为违规放牧。
四是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各旗县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继续实行处级领导包苏木乡镇、科级干部包嘎查村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休牧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强化执法,严查违规放牧行为。休牧期间,我们将统筹林草执法队伍和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旗县层面成立工作专班,不定期巡查;盟里也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建立巡查日志台账,依法查处偷牧行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执法、社会、舆论监督合力。对违规放牧的农牧户,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查处,并扣发本年度休牧补贴,扣发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草原保护与建设。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短信、张贴公告等多种渠道,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的方式,广泛宣传休牧政策、补贴标准和违规后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农牧民朋友们从“要我休牧”转变为“我要休牧”,自觉遵守休牧规定。
七是严格考核,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休牧工作已纳入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作为生态环境和林草长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休牧结束后,我们也会及时总结经验,评估效果,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二、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面
现在向大家通报一下我盟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高位部署,专项施策。自治区启动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以来,盟委、行署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及时召开全盟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推进会,成立盟旗两级专项机制,制定印发全盟专项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全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盟专项机制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并部署重点工作。盟旗两级成立专项工作组,联动林草、公安、检察等多部门协同作战,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及时发布打击通告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全面收集线索,共收到举报线索23条,已全部办结。
(二)创新机制,闭环管理。建立“日调度、周报告”动态管理机制,每日汇总各旗县市(区)整改进度,每周形成问题清单,定期召开调度会,形成“发现—整改—反馈”闭环管理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聚焦春耕、秋收关键期,动员3884名护林员和网格员一线巡护,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构建“每块地有人盯、每片林有人护”的全域防控网络。在全区下发的林草违法图斑面积中,我盟面积比例最小。
(三)挂图作战,实地督导。加强与自治区的沟通对接,准确掌握上级整改工作要求,及时下发提醒函、通报等方式,重点督办增量和存量问题核查与整改。从各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组,实地督导整改进展缓慢的地区,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限,实行“清单式”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查深查透、整改见行见效,推动全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四)强化执法,提升效能。依托公安机关侦查优势与林草部门专业支撑,构建起“严打、严管、严治”的生态保护防线。2025年以来,在查处行政案件方面,共受理行政案件48起,已全部查处,查处率100%,追缴罚款180.68万元;盟公安机关针对毁林毁草刑事立案9起,销案2起,破获7起,破案率为100%,移送起诉7起,移送率100%。
(五)强化宣传,引导全民。盟专项机制综合协调组制定印发7.6万份毁林毁草政策明白卡,分发各地广泛宣传,印发工作简报19期。各旗县市(区)累计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制作并发布警示教育短视频14个,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1100余条,开展“敲门行动”2000余户,构建起盟、旗、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宣传网络,营造了“保护林草光荣、破坏生态可耻”的社会氛围。
各位记者朋友,春季休牧和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生态保卫战,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继续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多关注、多报道,共同守护好我们美丽的草原。
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报所在媒体名称。
问题1:开展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请海拉苏先生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支持依法实行退耕还草和禁牧、休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自治区依法实行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落实制度的农牧民给予奖励补助。《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自治区依法实行退耕、退牧还草和禁牧、休牧制度。禁牧、休牧的地区和期限由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予以公告。不得在禁牧、休牧的草原上放牧。可见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是依法进行的。
好,请下一位记者提问。
问题2:下一步在整治毁林毁草上,有哪些重点工作安排?
请海拉苏先生回答。
一是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紧盯春耕、秋收等关键节点,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成效常态化。进行存量问题清零攻坚,对未销号的存量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逐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限期完成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确保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加强增量问题源头防控,构建“网格化巡护+群众监督+科技监测”三位一体防控网络,压实村级林长、护林员巡护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新增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坚决遏制增量反弹。
二是持续加强监督打击。健全与公安系统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查处—起诉—审判”全链条打击态势,保持高压震慑。强化执纪监督,将整治工作纳入执纪监督重点清单,紧盯审批监管、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精准排查履职不力、虚假整改等问题。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用好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倡导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要以先锋标准严以律己,管好家人、带动邻里,坚决守住生态红线。带头杜绝违规开垦、非法占用林草地、滥砍滥伐、乱采滥挖等行为;带头遵守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坚决抵制偷牧、过牧、夜牧等行为,以自身表率带动群众共守规矩。
感谢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