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力度,进一步发挥金融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作用,合理引导金融资金流向,激发实体经济活力,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考评对象、评估期限和赋分类型。
第二章,银行机构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主要对各银行机构的贷款新增额、贷款增长率、存贷比、民营小微信贷投放、信用贷及首贷户占比、不良贷款化解和国家金融政策落实情况等指标的赋分标准进行说明。
第三章,保险机构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主要对各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保险保障规模、理赔支出、市场份额等指标的赋分标准进行说明。
第四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主要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支持民营小微企业、信用贷及首贷户占比、存贷比、不良贷款化解和金融政策落实等指标的赋分标准进行说明。
第五章,考评表彰程序。对材料上报、评比程序进行说明。
第六章,考评结果运用。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