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3月23日下午,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锡林浩特市召开。
据自治区媒体报道,自治区在对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的下线人员排查线索中,涉及与锡林浩特市疾控机构有业务往来。按照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安部、卫计委三部委联手查处非法经营疫苗案件通知要求及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指示精神,盟委、行署及时做出安排部署,由盟食药工商局、公安局、卫计委组成专项排查工作组,迅速开展非法经营疫苗专项排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全盟范围内的疫苗使用单位及所有库存疫苗彻底排查,不留死角。排查工作实行一日一报,一旦发现非法经营使用疫苗的单位,将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公众健康。盟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说明:
1、我盟自2008年实行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以来,人群接种的疫苗分为两类,一类是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接种人群为0-7岁儿童,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麻腮、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11种疫苗,可以预防12种疾病。另一类是第二类疫苗,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常用的有: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狂犬疫苗等。
2、接种疫苗可以预防相关疾病的发生。目前,山东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及的是第二类疫苗,国家卫计委网站有相关知识解答,请媒体朋友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