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金融服务“五大任务”落地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我盟金融支持五大任务工作落地见效,现将《锡林郭勒盟金融服务“五大任务”落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锡林郭勒盟金融服务“五大任务”落地方案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锡林郭勒盟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锡林郭勒监管分局
2022年3月17日
附件:
锡林郭勒盟金融服务“五大任务”落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推进金融支持“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工作方案》见行见效,结合我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全盟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专业性,引导金融机构精准高效服务“五大任务”,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引导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支持重点,切实加大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工作力度,提高金融供给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3年,全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力争实现投放500亿元,其中力争投放重点项目贷款250亿元、普惠贷款200亿元,信贷资源优先满足符合市场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优质企业、重点项目,同时,通过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加大直接融资等,加大向实体经济让利力度。
三、工作任务
(一)支持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的信贷投放,助力打造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力争绿色贷款增速超过各项贷款平均水平。
1.支持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引导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认真梳理企业(项目)清单,加大对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装备制造、绿色农牧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鼓励各国有大行重点支持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业务,密切关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持续推动我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城商行重点围绕全盟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提档升级,推动锡林郭勒盟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做好“千里草原风景大道”旅游配套金融服务。
2.支持生态系统建设。引导各家银行围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融资需求,加大资金供给。鼓励农发行、农行等大型银行积极争取信贷规模,重点支持盟级生态环境治理、绿色矿山修复、粉煤灰治理等项目建设。
3.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工行开展新能源贷款、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开展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质押贷款。支持农行运用“农银碳服”系统为全盟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提供金融支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金融支持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充分发挥金融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效增强金融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支持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畜牧业、科技创新、进出口贸易等区域特色小微企业需求,加速数据融合应用,构建税务、海关、结算、商户、种养殖等场景化服务模式,持续丰富数字化信用贷款产品体系。通过中长期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不断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加快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响应速度,为小微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低价的资金支持。鼓励各银行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项金融服务对接活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深入挖掘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筛选推荐企业纳入自治区后备库进行培育,加强与自治区联系沟通,组织专家智团为重点培育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对接和诊断辅导等专业服务。支持邮储银行紧盯民族特色产业和区域发展,全力保障民族贸易和民族特许商品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2.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对重点旗县的金融帮扶力度,持续增加脱贫地区金融供给。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进乡村”专题活动,加大工银“兴农通”APP、邮储“乡村振兴助农贷”等产品推广使用。健全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数字乡村建设,推广“三资平台”、乡镇治理、智慧畜牧场景的应用,做好消费帮扶、金融知识普及等帮扶工作,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坚守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主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发挥国有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加大降费政策落实力度,创新产品优化服务,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
3.加大民生保障金融服务支持。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村牧区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聚焦居民消费升级,持续丰富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满足合理消费需求。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在安全生产责任险、电梯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领域创新保险产品。
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发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调会商机制作用,按月对全盟金融风险情况作出分析研判,梳理机构风险点,妥善处置潜在金融风险。落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按季掌握机构业务经营、风险防控处置和改革发展等情况,不定期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进行调研督导,确保机构守住风险底线,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推进清收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专项行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核销、清收、批量转让等方式依法合规真实处置不良资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压实机构、股东、监管部门、属地政府等各方责任,立足风险早期识别、源头处理、协同处置,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切实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建设北疆金融安全稳定屏障。
(三)金融支持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主动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助力锡盟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推动能源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
1.支持能源保供建设。鼓励国有大行积极使用人民银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大对煤炭产能扩大和大型现代化煤矿建设支持,增加绿色煤电项目的信贷投放,有效落实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决策部署。做好能源保供企业金融服务和贷款支持工作,为保供企业提供利率优惠政策。
2.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大银行建立专项业务推进团队,定期开展新能源项目调研及融资需求对接。充分运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持续加大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支持,积极做好新能源基地等项目的金融服务。定期跟进本地区新能源重大项目,推进贷款审批落实进度,在信贷规模上予以优先保障。
(四)金融支持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立足国家重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加快现代畜牧业支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1.支持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立足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方案,通过创新养殖贷产品,加大对农田建设、农机具、种植、养殖、收购等重点领域支持,增加中长期信贷投放规模,增加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首贷、信用贷占比。重点关注现代肉牛产业发展项目融资需求,发挥工行“育牛贷专营支行”先进经验,加大“育牛贷”产品推广力度。抢抓春耕备耕有利时机,加快建行“裕农快贷”产品投放进度。
2.支持全产业链建设。鼓励农行积极发挥主办行作用,利用奶牛活体抵押等信贷产品,重点加大对伊利以及盟内优质奶食品加工企业为核心的上下游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全盟地方特色奶制品加工企业扩能升级。重点支持国营农牧场奶源基地建设、乳制品制造业产业链发展,加快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利用“智慧畜牧贷”产品,重点支持青贮饲草、基础羊(牛)繁育、育肥、屠宰加工企业。积极支持全国牛交易平台建设。
3.支持农牧民增收致富。以科技赋能、创新驱动为引领,为农牧户提供广覆盖、多业态的金融支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根据家庭农牧场、种养殖大户、普通农牧户金融需求,匹配差异化、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助力全盟农牧业产业升级,农牧民增收致富。
4.支持重点企业直接融资。推进企业上市“天骏计划”,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落实企业上市奖励,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牧业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加强重点农牧业企业上市进展情况月调度,协调解决企业上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金融支持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主动加大对互联互通基础设施、边境口岸和边境(跨境)合作区、外贸产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助力把我盟打造成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
1.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强与二连市、东乌旗口岸合作,紧盯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珠恩嘎达布其自治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积极满足公路、铁路等重大项目融资需求,配合口岸城市加快经济发展。
2.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结售汇、跨境人民币、国际汇款等结算产品,提供进出口贸易、跨境担保等融资产品,丰富“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场景,更好满足中小微外贸企业跨境金融服务需求。运用外汇贷款、风险参贷、押汇、掉期等服务手段,协助企业增强汇率避险意识、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升汇率风险应对能力,扎实助力进出口企业做好保订单、拓市场、扩进口等业务发展。
3.全面做好边境口岸城市金融服务。持续推动贸易便利化试点建设,不断提高国际结算服务效率,扩大跨境服务覆盖面。拓宽外贸企业线上、线下跨境资金结算渠道,提供外汇衍生品服务,落地跨境便利化措施。
四、工作机制
(一)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从部门联动层面推动金融与重点产业深度融合,建立完善“金融+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强化盟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农牧业局、工信局、科技局、能源局、发改委、商务局、工商联、国资委等专业部门的横向联动,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常态化服务机制。
(二)建立专属金融产品推介机制。积极收集各类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信息,科学精准向金融机构推荐企业名单。金融机构根据推荐名单,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科学评估企业或项目融资条件和还款能力,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平衡好防范风险和促进发展的关系。
(三)完善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机制。组织政金企投融资对接会,用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双方加强主动对接,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融资合作关系。企业要合理评估自身融资需求,主动对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要聚焦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项目,优化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
(四)建立跟踪落实和宣传推广机制。加大跟踪调度工作力度,按月调度各金融机构服务“五大任务”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总结提炼金融服务“五大任务”的典型模式、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阵地,为金融服务“五大任务”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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