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5日起,锡林郭勒盟全面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防火戒严管制期为3月5日至6月15日,较往年提前10天。
“今年,我盟气温迅速回升,冬季留存的座冬雪持续消融,大风天气日渐增多,全盟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提前启动防火戒严管制,是应对当前复杂火情的必要举措。
针对春季防火形势,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层层签订防灭火责任状,将责任细化分解至林牧区、山头地块及防火一线,落实到基层岗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森林草原经营单位的火源管控、早期处置及火灾扑救责任。各苏木乡镇(场)需进一步完善防灭火组织机构,切实做到地有人护、责有人担、事有人管。各地要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对进入重点林牧区、火险高发区的人员和车辆开展短信提示,切实增强群众防灭火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
同时,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戒严令,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上坟烧纸、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烤火、焚烧牧草、野炊等;严禁在林草边缘、林(草)农结合部烧荒、烧茬、焚烧垃圾等;严禁将带火星的剩余燃烧物倾倒在户外。确需野外施工用火或进行爆破等活动,须经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严禁四级以上风力天气条件下进行任何野外用火行为。
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各类生产作业点、旅游景区(景点)及公路、铁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排查并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配足扑火机具,安排经过培训的扑火队员。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组织生态环境、能源、应急管理、林业草原、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彻底清除公路、铁路两侧和输变电设施及线路、铁塔、建筑物周边积累的煤渣、杂草等可燃物,森林公安、生态环境、农牧等部门要加大对烧茬、烧秸秆、点烧田(埂)、烧灰积肥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各类扑火队伍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集中兵力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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