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9年10月,盟自然资源局起草了《锡林郭勒盟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征求了盟编办、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等盟直部门和锡林浩特市公证处及各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的意见,并经行署会议研究后,于11月5日由行署办公室印发实施。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19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要求2019年底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我局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内政发〔2018〕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盟工作实际,起草了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方案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对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全过程“一件事”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事项耗时长、办理难问题。
三、工作目标
一是2019年底前各旗县市(区)不动产一般登记 、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通过共享获取。二是2020年底前,全盟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3个工作日以内。所有旗县市(区)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四、主要任务
为全面压缩不动产办理时间,精减环节和材料,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本方案确定了四项任务。一是推动信息共享集成,采取实施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3项举措;二是推动相关业务流程集成,采取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精简申请材料、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4项举措;三是推动人员集成,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便民快捷;四是拓展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申请办理户籍、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业务联动办理机制。并细分为9项子任务,每项任务确定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为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各旗县市(区)结合本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合理预算、科学安排,落实好相关工作经费;三是抓好督促落实,将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费,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地方进行通报、问责并督促整改;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释放准确信号,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氛围。